貴州省清鎮市公證處自接管清鎮市民商事案件調解中心以來,積極踐行“楓橋經驗”,以“化解”為職、以“擔當”為責,將“楓橋經驗”融入到調解工作中,努力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訴前,減輕當事人訴累,緩解審判壓力,切實筑牢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“第一道防線”。
2024年3月19日,公證調解工作室完成一起由法院指派的多人案件調解工作。貴州某某公司與唐某簽訂經營承包合同,合同于2023年6月到期,在唐某承包經營期間,由于大量的應收款未收回,導致其無力支付工人工資,拖欠86名農民工工資達40余萬元。農民工沒有得到工資,便都聚集到貴州某某公司去討要,形成群體性事件。公證調解工作室了解到該批案件之前已通過勞動部門多次協調未果,由于正逢春節前夕,考慮到該批案件涉及人數較多,且關系到廣大農民工切身利益,為了及時化解矛盾,維護社會和諧穩定,公證調解人員經過多方走訪調查及了解,并通過不懈努力,2024年3月19日,公證調解工作室終于完成該批案件全部調解工作,相關法律文書也已送達當事人。
群眾利益無小事,一點一滴見初心!清鎮市公證處將一如既往認真堅持和發展新時代“楓橋經驗”,繼續探索打造‘公證+調解”新機制,發揮公證制度預防糾紛、息訟止爭的職能作用,為訴源治理工作提質增效,切實提升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和滿意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