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法部關于免去劉洋等138人公證員職務的決定 |
【我要糾錯】 | 【字體:大 默認 小】【打印】【關閉】 | ||
|
司法部關于免去劉洋等138人公證員職務的決定
司發通〔2023〕53號
河北、山西、上海、江蘇、安徽、廣東、廣西、四川等省(區、市)司法廳(局):
你們關于報請免去劉洋等138人公證員職務的請示收悉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》第二十四條、《公證員執業管理辦法》(司法部令第102號)第十六條的規定,決定免去以下138人公證員職務:
河北省
劉 洋 孫 強 宋兆薔 鄭建鵬 王永英 張立華
王 敏 李振濤 申福生
山西省
呂俊麗 李元河 史雨鳳 杜曉月 韓慧榮 郭慧婷
米兆乾 耿會科 杜彩梅 劉賀陽 張德斌 馬繼剛
李宇峰 鞏 平 趙曉庭 馬振清 晉建民 孫瑞德
劉立新 張利紅 杜俊梅 渠清華 張向輝 張寶國
許 潔 何補恩 劉永年 張清山 黨計和 呂玉芳
高來全 黨 鋒 白建平 張愛花 王柱平 常霄飛
秦晨亮 王雙鳳 皇甫曉翔
上海市
陸聿先
江蘇省
邵雪芹 崔 蕓 牛 純 程 朵 包秋燕 王懷友
王玉偉 崔春聰
安徽省
張 炬 成曉紅 孫 虹 吳姣姣 張立松 李孟賢
陳 燕 徐 燕 劉晶晶 楊軍民 陳 紅 王祁林
廣東省
黎炳森 熊 暉 張培新 廖玉嬋 郭育華 顏志雄
林 峰 陳振華 區宜邦 葉惠芳 彭雪娟 齊慶華
呂 寧 李國英 王 云 李晨輝 朱潔瑩 賴 穎
王永華 王穗明 林 琦 周蘇平 黃海鐮 梁偉靜
白 穎 黃才宏 鐘 艷 黃 蔚 郭倩云 林冬寧
李小良 周 軍 馮偉強 鐘曉敏 李 蕊 郭曉姍
衛啟成 林欣欣 顏楚怡 鄭晉亮 郭藝珍 曹 邁
廣西壯族自治區
李金勇 何崇光 陳婷婷 劉秋玲 班 杰 郭明森
譚志軍 韋文進 覃香蘭 韋建華 鄂自勇 韋 春
姚海云 韋 雪 韋劍筆 莫增慶
四川省
丁 彬 高仁碧 李 攀 劉金華 彭功智 孫紅梅
林 玲 吳秀梅 許惠容 余友宏 張雅娟
司法部
2023年8月29日
(責任編輯:王曉鷗) |